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现三个转变
为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,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水平,肥城市于去年11月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。按照边组建、边工作的原则,积极开展执法工作,运行3个多月以来,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,实现了三个转变,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。一是实现了由多头执法向一头执法的转变。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,在具体工作中原来由几个部门行使的职权改由一个单位集中行使,用“一顶大盖帽代替几顶大盖帽”,全面落实从形式到内容的执法,避免了因职能交叉造成的推诿扯皮现象,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率,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。二是实现了单纯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转变。市综合执法局始终坚持严格执法、热情服务的原则,在依法行政、秉公执法的基础上,突出热情服务。执法过程中主动帮经营业户由店外向店内搬抬及排放物品、清扫门前卫生、排放自行车,以自身的行动来影响和感化执法对象,赢得了群众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促进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。开展执法工作3个多月以来,清理整治了城区新城路、上海路、长山街、向阳街等近十条主要街道,城区店外经营、占道经营、乱停乱放等杂乱无章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,同时加大对违章建设的查处力度,截至目前已处结30多起,使城区面貌有了明显的改观。在此期间,由于坚持了严格执法、规范执法、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,没有发生任何城管执法上访案件,保持了社会的稳定,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可。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,树起了综合执法队伍的新形象,树起了综合执法的权威。三是实现了履行部分职能向全面职能的转变。原来的城市管理队伍城建监察大队仅行使整治市容市貌、查处违章建设等有限职能,而综合执法局的成立则全面行使市容环境卫生、城市规划、园林、绿化、公安交通等九项职能,并由公安局公交大队配合工作,形成了“城管+公安”的模式,使执法主体更加明确,机制更加完善,执法工作更具权威性和保障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