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正规化城管 执法理念要实现四个转变

  

  社会在进步,国家在发展,城市在更新,这些都要求我们城管队伍要更加正规化,只有正规化的执法队伍才能逐步适应未来的城市发展。
城管执法队伍实现正规化发展,关键是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要转变,因为执法理念决定了执法的方式方法、执法效果、执法的发展方向。建设正规化的执法队伍,在执法理念上要实现四个转变。
  一是由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变。即在执法中把服务放在首位,一切从服务出发,把处罚放到最后一环,对屡教不改、影响极坏的个别人员和典型案件事实处罚。
  二是由“摊子”型向“办案”型发展。规范摊点商贩只是我们工作的一个方面,不能当作主要工作,主要工作是处理好其他城管方面的违法案件,办案才是我们的最主要工作。
  三是由“强攻”型向“疏导”型转变。现在倡导文明执法,和谐城管,“强攻”的执法方式正好与其相矛盾。我们要转变观念,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,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,积极做好执法工作。
  四是由“事务”型向学习型转变。城管工作事务复杂,工作中往往忙于事务,用于学习的时间太少,能力素质的提高较慢,而现实社会知识更新快,不学习就落后于时代的发展。做好城管执法工作,促进城市发展,要求我们要从繁忙的事务中挤出时间来加强学习,只有这样,才能为我们全面做好执法工作,提高执法水平奠定坚实基础。(楚师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