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“四个结合”有效提高市容管理水平
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容执法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“四个结合”,使市容管理工作达到了长效化、长态化,有效提高了市容管理水平。
  一是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。严格落实城市重点区域网络化管理规定,将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分区、划段、定点,实行大队包片、中队包段、队员包线责任制,采取“分头巡查集中执法,疑难问题联合执法”的执法方式,即执法人员平时在各自管理路段巡查,对所见违法现象,主要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对于拒不改正的,集中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纠处;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疑难问题,协调有关执法部门,实行联合执法。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,大队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法,局里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执法,集中解决各种热点、难点问题。
  二是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。根据季节特点,适时开展早市、夜市、露天烧烤、野广告等专项清理整治活动,巩固治理成果,防止出现反弹。同时,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整治,全面提高市容环境水平。对于野广告以及门前车辆停放秩序,严格按照“属地管理、辖区整治、产权负责、门前五包”的原则,督促各产权单位和经营门店自行清理和规范,达不到标准要求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  三是堵与疏相结合。象卖瓜果蔬菜的各种流动摊点,以及修车修鞋的等临时性摊点,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,短期内难以根治。按照“既要市容又要繁荣,既要秩序又要便民”的原则,积极协调有关单位,加以疏导,分别在文化南路西段、文化路西段等居民和学生集中的区域设立了摊点群,有效解决了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脱节的问题。
  四是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。清理整治过程中,做到先宣传教育,后清理规范,对于市容违法行为,坚持做到“一次教育、二次警告、三次处罚”,对于不听劝告、我行我素的,实行严管重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