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巩固前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成果,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,提升城市品位,打造整洁优美,秩序规范的城市环境,结合我局实际,经研究决定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打造整治优美、秩序规范的城市环境为目标,按照“政府主导、部门协作、上下联动、全民参与、齐抓共管”的大城管工作思路,对于属于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办,对于需要相关部门(单位)做的工作要督导办,对于需要市政府领导、各系统、各部门(单位)配合做的工作要协调办,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,不断加强领导、强化措施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对城区市容市貌实行长效管理,切实巩固综合整治成果,不断提高市容环境水平。
二、工作任务
1、依法查处违规私搭乱建;
2、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、店外经营;
3、依法查处乱贴乱画行为,清理乱贴乱画的各种“野广告”;
4、依法查处违规广告牌;
5、依法查处破坏绿化苗木、破坏市政设施、乱堆乱倒垃圾等其他违法行为。
三、工作标准
1、主要道路无流动摊点,两侧无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放现象。
2、主要街道两侧门店前无乱挂条幅、乱设广告牌、乱贴乱画等现象。
3、主要街道与巷道交叉处无“探头市场”。
4、沿街两侧施工工地设置围档齐全、合格。
5、主要街道无道路遗撒、污水横流、垃圾乱倒等污染路面现象。
6、维护好市区的花草树木,保证城市市政设施完好无缺。
四、工作措施
1、加强领导。成立由局长任组长、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,相关科室大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容市貌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督查科,全面负责市容管理工作的协调、督促和落实。
2、明确责任。局长是市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。分管副局长是第二责任人。各相关执法大队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。局里将市容执法管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大队,各个大队也要细化分解,责任到人,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
3、搞好“四个结合”。一是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。清理整治过程中,做到先宣传教育,后清理规范,对于市容违法行为,坚持做到“一次教育、二次警告、三次处罚”,对于不听劝告、我行我素的,实行严管重罚;二是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。严格落实城市重点区域网络化管理规定,将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分区、划段、定点,实行大队包片、中队包段、队员包线责任制,采取“分头巡查集中执法,疑难问题联合执法”的执法方式,即执法人员平时在各自管理路段巡查,对所见违法现象,主要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对于拒不改正的,集中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纠处;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疑难问题,协调有关执法部门,实行联合执法。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,大队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法,局里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执法,集中解决各种热点、难点问题;三是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。根据季节特点,适时开展早市、夜市、露天烧烤、野广告等专项清理整治活动,巩固治理成果,防止出现反弹。同时,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整治,全面提高市容环境水平。对于野广告以及门前车辆停放秩序,严格按照“属地管理、辖区整治、产权负责、门前五包”的原则,督促各产权单位和经营门店自行清理和规范;四是堵与疏相结合。象卖瓜果蔬菜的各种流动摊点,以及修车修鞋的等临时性摊点,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,短期内难以根治。按照“既要市容又要繁荣,既要秩序又要便民”的原则,积极协调有关单位,加以疏导,有效解决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脱节的问题。
4、实行重点管理。对于汽车站周边、苹果园小区、市社门口、烟草公司十字路口、文化路、文化南路等占道经营现象易出反弹的重点路段,调剂执法人员,在职工下班、学生放学期间实行重点管理,确保占道经营堵塞道路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不再发生反弹。
5、严格监督检查。坚持工作例会制度,每周召开一次局务会,每月召开一次全局工作会议,定期总结工作,分析问题,制定措施,整改提高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对市容市貌进行巡视检查,督查科要对市容管理工作每天一检查,每周一通报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规定兑现奖惩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2008年7月22日
